2025年4月29日,甘肃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中心支公司改变经营场所的请示》(甘阳光产险〔2025〕83号)资料收悉。经审阅,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中心支公司将经营场所改变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昌泰里上海路东侧国红华昌301号商铺。
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改变及许可证换领事宜。